国际电信联盟:从1865年5月17日到9 kHz至300 GHz的频谱
该组织最初管理电报,1906年纳入无线电,1932年改用现名,1947年加入联合国。如今,其《无线电规则》划分了9 kHz至300 GHz的频段。

国际电信联盟是联合国负责信息与通信技术事务的专门机构。它成立于1865年5月17日,初名国际电报联盟,是首个正式且常设的国际组织。其历史远早于联合国,是联合国系统中资历最深的机构。现任秘书长是多琳·博格丹-马丁,也是该职位首位女性担任者。
国际电信联盟最初旨在协助各国连接电报网络。随着新通信技术出现,其职责范围不断扩大。早期安排包括:采用摩尔斯电码作为国际电报字母表、保护通信秘密,以及保障人人使用国际电报的权利。1932年,该组织启用现名,以反映其在无线电和电话领域扩大的职责。
1906年柏林:29个国家与一份后来成为规则的附件
国际无线电报联盟是国际电信联盟的另一前身,成立于1906年在柏林召开的第一次国际无线电报大会。29个国家的代表参会,会议成果为《无线电报公约》。该公约的附件后来演变为国际电信联盟《无线电规则》。
1947年:与联合国达成协议
1947年11月15日,国际电信联盟与新成立的联合国签署协议,成为联合国系统内的专门机构。协议于1949年1月1日正式生效。国际电信联盟推动无线电频谱的全球共同使用,促进频率和卫星轨道位置分配的国际合作,并致力于技术标准化。
《无线电规则》是国际电信联盟的基本文件,在各国法律层面规范无线电通信业务和无线电频率的使用。它补充了国际电信联盟《组织法》和《公约》,并与《国际电信规则》保持一致。该规则涵盖并规范划归无线电通信使用的电磁频谱部分,即9 kHz至300 GHz。2012年批准的规则版本篇幅相当于分章编排的第一卷,内容从术语和技术特性开始,涉及频率管理和无线电通信业务,再到无线电台与系统、操作术语、发射和设备特性、频率共用以及与外层空间有关的技术术语。
这套规范体系的规模难以低估。任何电话、无线电或卫星要在特定频段发射,必须先有一套共同语言来描述频段、功率、发射和共存方式。国际电信联盟自1865年以来一直维护这套语言,最初服务于导线,后来服务于电波,如今也服务于轨道。
资料来源
3- 01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 (Wikipedia, en)EN
- 02ITU Radio Regulations (Wikipedia, en)EN
- 03Internationale Fernmeldeunion (Wikipedia, de)D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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